不對稱陷阱-1-賺了一起分,賠了算你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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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對稱陷阱》是《反脆弱》的一部分,
主旨是:汝不得犧牲他人而變得反脆弱。
簡單地說,風險承擔的不對稱,導致失衡,而且可能造成系統性崩壞。

---不對稱陷阱

人類因交易與合作而強大,尤其現在全球化的世界,風險與利益並存,
理論上合作雙方應該(以相對公平的方式)共同承擔風險,分享利益,
但實際上在很多領域已非如此,除了高度不對稱的風險分擔以外,
甚至出現一方除了獲益以外,幾乎沒有承擔到風險的狀況。

這本書主題關鍵是「切膚之痛」(切身之痛),
它談的是對稱,主要是分擔有傷害的部分,如果什麼事出了差錯,就會遭到懲罰。
也可以說大家要在同一艘船上,翻船了對誰都不利,才是對稱,
但真實生活中不像是否在船上這麼單純,
倫理、道德責任跟技能很難輕易分離,
作者提供了一個例子:

你告訴負有某種責任的人,例如記帳員,說「我信任你」。
你的意思是指:
一、你信任他的倫理(他不會把錢轉到巴拿馬);
二、你信任他的記帳準確度;
或者三、兩者兼而有之?
本書的總體要點是:在真實世界中,
很難將一邊的倫理和另一邊的知識與能力區隔開來。

---不對稱陷阱

忠誠與否,關乎背叛的代價

只做一次性交易的供應商,利益和你並不相稱──因此可能隱藏資訊,不讓你知道。

---不對稱陷阱

在著名的囚犯困境賽局裡,雙方都只有一次選擇的機會,又無法知道對方選擇的情況下,
合理上都會選擇背叛,但在自私的基因-讀後感(無限賽局的利己)裡提過,
現實中並不只有一次性賽局,現實中的交易合作通常更為複雜,
作者特別提到合作中,很難說算不算背叛的行為---隱瞞資訊

我能想到生活中較容易遇到的狀況就是,各種手機資費合約綑綁包,
電信合約告知的各種利多通常都有但書,比如綁約時間限定,或者前幾個月省錢,
一般方案設計上都是各有利弊,也會盡量詳細註明(為了減少事後爭議),
但銷售人員通常只會大力強調優點,對於缺點是否善盡告知的責任,就很難說。

而現在另一種新型態的隱瞞資訊方式是:提供過量資訊
比如在5~10頁的使用者條款中加入特別聲明與授權同意,
多數人是懶得看,即使較有耐心的人,因為沒受過相關訓練,
也難以從商業與偏法律的文字中,辨識字句的意思,可以說有看沒有懂。

那問題成了:參與交易的人,彼此的資訊差異可以到達什麼程度?
我們與代理人在面對隨機性的結果,應該要有相同的不確定性,
所以如果不對稱就跟盜竊沒兩樣,
作者認為要消除不對稱中的不平等,較為強固的說法是:
一筆交易中,不應該有一個人確定結果會如何,而另一個人不確定。

例如電信合約就是為了降低不確定性,因為我們不知道對方會不會真的提供服務,
對方也不知道我們是不是真的會付錢,簽署合約就是做出承諾把雙方綑綁,
用一個客觀的東西綑綁雙方的風險與利益,讓雙方都要付出對方想要的東西,
不過現在容易出現的狀況是,在我們簽署合約以後,
才發現實際上沒有銷售人員說得那麼完美,
不是服務有問題,而是可能我們得到的資訊不全面,甚至被誤導。

道德當然會是交易雙方衡量要不要耍詐的考量之一,而天平的另一端是耍詐取得的利益:

人性本來就是如此,我們自己也可能為了貸款,美化自己的財務狀況,
為了網路交友,特別修圖,把身高體重的數據優化一下,這是人之常情,
很多交易的利益本來就是靠資訊的不對等,重點是如何降低交易後的不確定性。

尤其交易對象是大型機構時更是如此,
大型機構因為與許多人交易,基本上會有專家團隊思考研究如何降低不確定性,
但我們一般消費者難以什麼都深入研究,所以一開始就較不對等。

事先對合作者做初步調查與理解,會有助於自己的利益,
比如在對方意圖使詐時,釋放出我知道你在做什麼的訊息,
會讓對方回到正常合作者的位置。

我們可以嘗試告知對方,我們知道他們可能耍詐,但我們願意相信他們的道德,
先在賽局進行前,釋出我們是優良合作者的訊息,
雖然可能會被耍詐,但目標是找出對方也是優先依循道德的良好合作者,
透過篩選,慢慢尋找出優秀的長期合作者,這是巴菲特信任邊際的運用之一。

盡量讓與自己利害關係大的部分變成無限賽局,
一次性的有限賽局跟無限賽局的差異就是:只要考慮短期利益,還是也需要考慮未來,
這會影響決策的判斷,賽局只要不是一次性的,優秀的長期合作者,就會評估未來價值。

可能是被環境所迫

比如醫生就是容易為系統所迫的身分,將風險從他自己移轉給你,
以及從現在移轉到未來,或者從立即性的未來,移轉到更遙遠的未來。

當我們生病去看醫生時,面對的是權威專家,而我們當下處於脆弱的狀態,
他不是我們本人,不是我們家人,他只是執行他的專業能力,
所以萬一未來我們的健康惡化,他沒有直接的情感損失

醫生的目標除了治療好我們的病痛,
有另一個更重要目標是避免法律訴訟與醫療糾紛,以免事業生涯受到災難性的打擊。
也許開立的處方有些長期的損傷與風險,但那只是可能性,即使發生也是遙遠的未來,
而法律風險卻是立即性的,我們對於醫療處置的情感需求,也是立即性的。
這部分無關於醫生的道德,做出這樣的決策是為環境與制度所逼

類似於健保制度下,如果我們只是喉嚨癢癢的去看醫生,
即使醫生知道我們的病情沒有大礙,他也會在環境所迫下,開立一些「加減有幫助」的藥物,
畢竟如果當下不做任何處理,馬上要面對不作為的問題,開了藥,可以消散這個風險


我們可以從高血壓藥的趨勢來看這個無奈,早期一點高血壓的標準比較高,
診斷為高血壓後,很多時候只是觀察跟調整飲食(若沒有立即危險),

近年的趨勢則是一直降低高血壓標準,一旦過線或者只是觸到邊緣,
即使醫生不覺得需要立即治療,迫於保護自己的壓力,通常就會開立高血壓藥-保養

但凡藥物終究對身體有負擔,有風險,
可是與其選擇不作為,如果病人出事要承擔責任

那不如遵照趨勢跟規定往更「安全謹慎」的方向用藥,
因為藥物
長期副作用承擔者是病人
但萬一病人短期內有嚴重病變,承擔者卻是醫生面臨法律問題。
這部分在「過度診斷:我知道「早期發現、早期治療」,但是,我真的有病嗎?」這本書裡也有許多探討

雖然醫病關係存在不對稱,但醫生與病患還是有各自的切膚之痛,所以情況還不會太糟,
如果更進一步,有一方幾乎沒有切膚之痛呢?

從利益流向與風險承擔去觀察

華頓商學院最受歡迎的談判課中提過,在談判成立的當下
即使某一方心情上「覺得」自己吃虧,但實際上心裡都是認定自己得到的足夠多
否則交易不會成立,而事後對談判(交易)結果的不滿,
很多時候來自對方隱瞞了某些資訊,比如這台精美的車其實是泡水車,
或者是因為對方沒有實現當初的承諾,比如限期完工。

現代社會專業分工明確,我們執行很多事情都需要代理人(或者委託人)
雖然不一定有明顯利益交換,但透過代理人執行事務,其實就是談判與交易,
比如去中華電信辦門號,需要櫃台人員協助,想買房子,可能會找房仲幫忙。

我們與代理人之間通常有不同的立場,要如何判斷代理人是否可信?
除了觀察代理人外在表現的談吐與態度以外,可以透過風險承擔來觀察,
最近讀了一本老書橘子蘋果經濟學中,就提到了關於房仲的部分。

成交金額高低對房仲影響較低,因為抽傭一般是從買賣雙方各拿2%左右,
如果高價賣出房屋,比如成功比行情多50萬,傭金才多2萬,卻要多花心力時間,
但反之,以略低於行情的價格快速賣出,降低的傭金也不多,快速成交才是利多,
這無關於房仲的道德,而是彼此在利益上的誘因立場不同。

ps: 雖然房仲賣自己的房子才比較會真的盡心盡力,
仰賴專業省去的麻煩跟效益還是很有價值,不是非黑即白,
要評估自己用金錢省一些麻煩好,還是想自己處理(也是有可能賣得更低)。

抽傭金的交易所或者代操資金的理財顧問就較極端了,
比如基金的經理費,無關基金報酬率,賺賠都拿一樣多的經理費,
那對經理人的最大誘因不是讓基金賺錢,是要吸引更多資金投資
於是成立一個順著時事的基金就是很好的方法。

不少年前的新興市場,礦業,奈米科技到這兩年的AI,
大家想熱衷投資什麼,我就成立什麼基金,反正我經理費穩拿,
多分一些資源做廣告跟找代言人,遠比基金本身效益重要(對經理人來說),
除了經理費,許多投資項目還有手續費,
於是頻繁操作,快速買賣,對他們有百利無一害,
只有不成交時才會對他們造成損失(沒有進帳)。

當雙方利益立場不同時,並不是不能合作,也不至於都無法相信,
但可能要先經過反思過濾,他的建議實際上是對誰有利?

切膚之痛

切膚之痛可以抑制人的傲慢。
暴露在真實世界中、為它的後果(不論好壞)付出代價。
你的皮膚擦傷,會引導你去學習和發現,
這是有機示意的機制,希臘人稱之為從痛苦中學習-實際運作才會有收穫

---不對稱陷阱

作者提到生活中對稱和互惠的扭曲:如果我們要得到獎酬,
就應該承擔若干風險,而不是讓別人承擔犯錯的代價,
或者如果對方因為這個交易的風險受傷,我們應該要為此付出某些代價,
其實就是我們從小就聽過的:己所不欲勿施於人
如果往來是這樣互相分擔責任,那就是比較對稱的

交易雙方都必須有切膚之痛,才能讓代價與收益有較大關聯性,
假設一方沒有切膚之痛的話,無論如何都得到收益卻不需付出代價,
人就不需謹慎行事,反而要追求最大化收益


比如著名的龐式騙局(現在也還存在很多變換形式的龐式騙局),
遊說者會提供很多的「一定」、「保證」的說詞,聽起來像是我們沒有任何風險,
但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,如果對方只是說高機率,很大潛力,那還能聽聽,
出現100%保證的字眼時,真的就應該要懷疑,難道他能預測未來?
如果我都不用承擔風險就有如此高利益,這好機會他為什麼不要自己用?
天大的好機會,怎會只有我遇到?是別人都太傻嗎?還是我太好運?

「如果你在牌桌上半小時,還不知道誰是笨蛋,那你就是那個笨蛋!」

---巴菲特

誤以為千載難逢,保證賺錢,沒有風險的好機會別人會到處兜售,
還只有自己這個慧眼能發現,那可能是一廂情願的天真。

給予這樣提案的人,我們應該先觀察一下,如果接受合作(合約),
對方承擔了什麼風險?他可能會有什麼損失?
殺頭的生意有人做,賠錢的生意沒人做
如果對方看起來就是超級吃虧,好處都是我方接受,那就要當心了。

作者舉例的是如果有人發表對經濟的看法,他會跟對方說:
不要告訴我,你「認為」會怎麼樣,只要告訴我,你的投資組合裡面有什麼

因為作者說他遇過對於投資股票這個領域,「不避諱侃侃而談」有兩種類型。
一種由買股票構成,因為你喜歡它,然後對它發表評論(以及揭露你擁有那支股票)
── 一樣產品最可靠的代言人,是它的使用者。
另一種是買了一支股票,所以你可以宣傳那家公司的品質,然後出售它,
從吹捧它而獲利──這稱作市場炒作。

在對稱性上最高的是黃金法則:
黃金法則(Golden Rule)要求:你希望別人怎麼對待你,就用那種方式去對待別人。
但這比較難做到,一來這要有點大愛,而且我們希望別人怎麼對我們,
並不代表別人就喜歡這樣的對待,人人個性與喜好不同。

更強固一點的是白銀法則,
原因是跟「什麼」對別人有好處來說,我們更清楚什麼對別人有壞處
白銀法則指的是上面提到的:己所不欲,勿施於人,在實務上的一個延伸是:
不要聽信靠給別人建議維生的人所提的建議,除非他們的建議錯了,自己也會遭殃

能參考的範例有:
漢摩拉比法典總共有兩百八十二條律法,被視為我們最早的成文法典。
這套法典有個中心主題:建立交易雙方之間的對稱性,這樣就沒人可以完全擺脫風險,不負責任,
我們一般知道的就是以牙還牙,以眼還眼,這是一種比喻,不是字面上如此。

漢摩拉比最知名的禁令如下:
「如果建築商蓋了房子,房子倒塌,造成屋主死亡──那麼建築商應該判死刑。」
一個人擁有或沒有什麼並不重要;他或她害怕失去什麼才重要。

另一個範例是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背後的觀念,要建立白銀法則式的對稱:
你可以享有你的宗教自由,只要你允許我享有自己的;
你有權反駁我,只要我有權反駁你。

最具說服力的說法是,一個人會因此發生損失、一個人會因此有最大的切膚之痛,
對於那些提出建議,告訴我們說,採取某種行動「對你有好處」的人,務必提高警覺。
雖然這對他也有好處,可是對你的傷害,不會直接影響他。
別人所提的建議,如果是用在你身上,不是用在他身上,就有不對稱存在,
──他可能想賣你某樣東西,或者希望你娶他女兒,或者雇用他的女婿。

有切膚之痛存在時,表象會消散,沒有切膚之痛時,會導致胡說八道成倍數增加。

---不對稱陷阱

好書連結:
不對稱陷阱:當別人的風險變成你的風險,如何解決隱藏在生活中的不對等困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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