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Toggle這是一本我知道很久的書籍,可以說廣為流傳,
從早期的沒太大興趣,到後來買了放在待閱清單中,因為沒有迫切需求,一直沒有閱讀,
直到最近朋友問我有沒有看過,想知道我對這本書的觀點,就決定把他插隊到最前面。
我自己是比較害怕人際衝突的個性,充滿擔憂的那種,會跟不同人用不同方式討論事情,
有時也會有些牆頭草的行為,每次跟人談話,事後我都會省思自己有沒說錯話,
但在經歷當兵時擔任值星班長,出社會經營企業後,我發現很多事情無法盡善盡美,
有些決定,有些作法不見得每個人都能認同支持,那最終怎麼決定?
只能依靠自己判斷,這讓我想起我老哥說過的,他的準則:
如果每個選擇都會使自己遭人討厭,
那就選一個不會討厭自己的選項
「世界很單純,人生也一樣。」
左右心情好壞的本源是心智,不是環境,也不是別人,
而與別人比較更會讓心智左右自己的狀態---蘇格拉底
這個定義可以說是貫串全書,沒有人是住在客觀的世界裡,
在早幾年就對這個體悟越來越深,世界的單純也可以說是簡單,
指的是simple,但不是easy,也就是大道至簡,卻知易行難。
書中舉了18度C井水的例子,井水的溫度是客觀,但冬夏感受不同,
感覺水是冷還熱,是人的主觀,所以,問題不在於世界是什麼樣子,
在於你是什麼樣子。
阿德勒斷言「人類的煩惱,全都是人際關係的煩惱」。
仔細思考這個概念,一開始嘗試反著想,如果在無人島求生,沒食物吃,飢寒交迫,
這時候的煩惱也是人際關係嗎?根本沒人在呀,但我假想自己在這樣的情況下,
我可能還真沒有煩惱,因為我會很專注於求生跟改善環境。
如果我出生就在荒島沒跟其他人類有交流,無從比較下,我可能沒有煩惱的來源,
如果我是離開人類社會進入荒島,那我有的煩惱,大概是與從前的自己或人類比較而來。
或者想家,或者懷念親人相處,或者想起朋友,
那,確實幾乎我能想到的煩惱,都來自「人際關係」,來自與他人的連繫。
渴望人際融合是人的生命中最強有力的渴求。
---愛的藝術
要怎麼讓人際關係「單純化」呢?
首先我覺得要嘗試去真正理解人人不同這件事,
我們所聽到的只是一個意見,而非事實
我們所看到的只是一個觀點,而非真相
如書中提到的井水,他是一個客觀的東西,
每個人對他的感知都不同,解釋與描述就不同,
這很容易是一個人際交流衝突的來源,
包容雙方不同,尋找有共識的點溝通,相對於想把對方不同的地方改過來,
雙方都以共識為基準點,微調認知,可能在溝通上更順暢。
「善」與「惡」
正因為人人不同,狀況不同,環境不同,人際交流之間就存在立場,
牽涉到公眾之事,還比較有機會界定道德上的「善」「惡」,
書中哲學家提出古希臘語中的定義:
對自己有用就是「善」,對自己無用就是「惡」
善惡不是一個道德上的價值判斷,而是一種功能性與主觀意義導向的定義。
從這角度去觀察人的行為,跟人際的相處,會得到一種新的視角。
比如在彼得原理提過的,已經升遷到自己極限的主管,會開始把事情複雜化,
一來因為已經沒有能力再提升工作效率跟能力,二來就是,複雜化對他「有用」,
於是這個對組織的「惡」,變成對他的「善」。
不管哪一種犯罪者,沒有人單純只是為了做壞事而做壞事。
---被討厭的勇氣
有些人為了對自己的「善」,做出了一些行為,後來被揭示不符合倫理道德時,
就會有「合理化」的心理防衛機制,比如:
一個人偷竊後說:「我只是拿回本來就屬於我的東西。」
或「這家公司這麼有錢,根本不會在意少這一點。」
所以人際間的相處,如果一件事對雙方都是善,那就會很融洽,
但就如前面提到,人人不同,立場不同,很難有事情盡善盡美,所有人都認同。
每個人心中都有他自己的尺,於是怎麼處理事情,怎麼跟人互動,有時就變得很棘手。
這讓我想起之前讀過一些尼采的善惡論,這部分還跟ChatGPT討論了一下,釐清思維,
雖然與阿德勒觀念有所不同,但他們的共通點是:強調個體主體性、自我責任、價值創造。
尼采的超人說,是「理想」,不從眾、不求認同,誠實面對自我、勇敢突破自我、獨立創造價值。
轉而往心中尋求力量,為自己的行為賦予意義:
只要有了意義,幾乎再大的痛苦都可以忍受。
“He who has a why to live for can bear almost any how.”
但這樣的超人,我覺得也可以是大魔頭,如果能用普世的道德做參考,還是安全一點,
我自己的實踐方式是結合活出意義來,執行我心中認可的行為,做我應當負責之事,
因為這些都是經過我內心的校準,不管收穫與回報如何,在執行的當下,就是我想做之事,
包含我的寫作,這種從心中出來的力量,無窮無盡,外在環境與回饋能造成的減損很少,
反而如同納瓦爾寶典中我很喜歡的一段話,我常常感受到喜悅。
當你內心平靜,每件事都能讓你感到快樂
因為沒有預期會有回饋,偶爾收到讀者的信,看到留言,都讓我備感欣喜,
也如同自私的基因,持續輸出合作的善意,可以得到最豐厚的報酬。
所以如果有我能幫上忙的地方,我就幫,有人跟我求助,我量力而為,
至於回報,如果我需要付出的不多(很多只是舉手之勞),我很少衡量得失,
不能合作的對象,與其花時間檢討對方,或者糾結對方不知感恩,
不如當作彼此沒緣分,繼續往前走,看會不會碰到更值得合作的人。
「目的論」與「決定論」
阿德勒心理學強調的是「目的論」,
與我們下意識會認為人生跟狀態是「決定論」不同,
「決定論」是過去成就現在,包含我們的心理狀態,個性,對事情的反應,
但「目的論 」是:現在的目的,會影響狀態,所有的過去與經驗都是客觀事實,
它本身並不是成功也不是失敗的原因,問題不在「經歷過什麼事」,而是「如何解釋它」。
我們是藉著「賦予過去的經驗什麼意義」來決定自己的一生。
人生不是別人給的,是我們自己選擇的。---被討厭的勇氣
書中舉了年輕人在咖啡廳遇到的狀態當例子,他穿了新買的最好的衣服,
遇到服務員不小心打翻咖啡濺到他身上,他幾乎「瞬間」暴怒,大聲斥責對方,
年輕人認為自己行格敦厚,但是當下卻壓制不住脾氣,所以這狀態是被動的,
不是他想要生氣,而是環境與狀態「逼」他生氣,是不可抗力。
但哲學家請他反思,如果他剛好手上有一把刀,一氣之下就攻擊對方,
這種情況下,也可以用「我實在無法控制」來為自己辯解嗎?
所以年輕人並不是「受憤怒的情緒驅使而大聲吼叫」,
完全是「為了大聲吼叫而憤怒」,因為大聲吼叫可以更快讓對方屈服,
憤怒是可以收放自如的「工具」。
看了書中這個舉例的段落,我恍然大悟,
近年來我生氣發怒的狀況變少,不盡然是我的「修養」變好,
而是對「憤怒」這個情緒理解越深,我越懂得如何「運用」這個工具。
當我發現生氣對狀況沒有幫助甚至是惡化的時候,憤怒的情緒一上來,
我直面這個情緒告訴自己,生氣了對吧? 直覺反應就是會生氣啊!
但冷靜點吧,這時候生氣可一點好處都沒有,通常「憤怒」就順流而過,
有的時候我也會生氣,甚至刻意讓人感知我的憤怒,
因為一來除了生氣真的有點無能為力,
二來可能生氣對我當下的狀況是「善」,那我就會表現出來。
這很容易出現在跟小孩衝突的時候,可能我想加諸的是我的觀點還有道德,
小孩反駁的也有理有據,為了維護父親的「尊嚴」,就是我自己面子不想輸,
我可能就把「憤怒」當作工具,這時的憤怒對我自己是「善」,
不過事情過後,我通常還是會自省不該如此,所以孩子越大,越接近青春期,
我越藉此學習運用我的情緒工具。
治療執行長病的好藥方是家人,
---記得你是誰:哈佛的最後一堂課
不管在公司是什麼職位,回到家中都是凡夫俗子,
白目的青少年更是提醒自己是誰的好角色。
至於要更深刻想像來體會,憤怒或者很多情緒只是工具,
這裡也可以舉個例子,比如今天有一個小孩吃著巧克力霜淇淋,錯身而過時,
他把冰淇淋沾到我們的褲子,當下,我們應該會先觀察對方父母是不是在旁邊,
如果只有小孩,或者對方父母彬彬有禮,我們可能會面露不悅,等看對方如何處理。
但如果極端一點,霜淇淋沾到我們身上的不是小孩,而是個懷裡抱著炸彈的恐怖份子,
是不是我們的憤怒就會馬上消弭不見,然後審慎戒備的看如何脫身。
在這部分來說,「憤怒」確實是一個工具,是一個火苗,
很多時候,要熄滅他,還是添加柴火讓他旺盛,是我自己能控制的。
在目的論的視角下,人的一切行為——包括那些看似「錯誤」或「不幸」的選擇
——都是為了達成某種對自己「有用」的心理目的。
課題分離
既然情緒是一個工具,端看我們面對的人是誰,那如何讓人際關係變得「單純」?
阿德勒認為可以透過「這是誰的課題?」,這樣的觀點來切入解決。
大致上,所有人際關係中的紛爭,差不多都是因為一腳踩進人家的課題裡,
或是自己的課題遭到干涉所引起的。---被討厭的勇氣
課題分離不是要我們「與人分離,不要交集」,
而是彼此之間保持一個適當的距離,只要一伸手就可以搆得到,卻不介入或干涉對方,
這讓我想起情緒勒索提過類似的概念,除了一般人際關係,
對於親近的人或是家人要做到就更不容易,情緒勒索建議的做法是「設定情緒疆界」,
這是一種事前的課題分離,真的遇到狀況時,很多情感混雜,我們很難釐清,
提前設定疆界,就是建立一個參考準則,但事實上準則會有幫助,要執行還是需要勇氣。
怎麼說呢?如果遇到沒有情緒疆界,會把課題混淆的朋友或者親人,
在我們守住自己疆界時,當下通常會有不愉快,對方可能說出類似這樣的話:
「連你都不幫我,那我真的沒人可以依靠了。」
「你跟別人出去玩,為什麼不找我?是不是我對你不重要?」
只顧好自己的課題這件事情,必須要有勇氣面對他人的失望,
這就是書名的「被討厭的勇氣」,但這意思是要做個討厭鬼,自私自利只管自己嗎?
並不是要獨善其身,也不是蠻不講理,只是要做到「課題分離」而已。
比如認為「別人應該喜歡我」或是「我已經付出這麼多,怎麼會不喜歡我呢?」等等,
其實都是介入對方課題、尋求回報的想法,這個尋求回報,就會形成期待,
於是自己的付出,會不斷疊高期待,最後難免面對一連串的失望,進而情緒勒索別人,
這不見得是對方不知感恩,可能是自己期待過高,或者對方回報方式與我們預期不同。
這裡我想釐清一下,真正的勇氣不是不害怕,
而是即使感到害怕,依然會去執行自己認為對的事,
課題分離是要我們做,自己認為應當做的事,做自己覺得正確的事,
但如何反應,是別人的課題,人只能改變自己,一直介意跟介入對方如何反應,
會讓我們對付出斤斤計較,使人際循環陷入僵局,我們會成為老愛抱怨的人。
對我而言這回到尼采的超人說,如果為親近的人付出這件事情有意義,
那它自然就有回饋,執行這個付出,對我來說就已經是回報,驅力來自我的心中。
父母對小孩要達成課題分離,是我覺得最需要學習的地方,
要扮演好父母的角色,是一個不斷學習的歷程,我們心甘情願為孩子的付出,
是希望他將來過得更好,成為有品格的人,這裡面通常包含一點我們自己的期望,
比如以前高中沒唸好書,就希望他顧好成績,現在身體有點虛,就希望他好好運動。
我自己很喜歡看書、打電動、跑步,我就帶他們一起做這些事情,
只是付出越多,期望就會越多,孩子獨立性格越來越鮮明,難免出現意見不合,
這時候「課題分離」就是很好的準則,我們只是陪伴他們一起長大,
很想小孩做到的事情,我們只能提供資源跟方向,
如書中所提,我們只能把馬牽到河邊,但我們不能逼牠喝水,
依循這個準則,比較不會把孩子養成啃老族,或者讓我們自己抱著以兒養老的想法。
不是因為我需要你,所以我愛你,
而是因為我愛你,所以我需要你。---愛的藝術
縱向或橫向關係
人際關係要單純化還有一個關鍵,就是要「平等」的橫向關係,
也就是人人雖然不同,但人人都應該是平等的。
阿德勒不認同賞罰教育,這邊賞罰不見得是實際物質,可能只是言語上的,
所以阿德勒認為,不可以稱讚,也不可以責備。
在不可以稱讚部分我覺得很有意思,書中舉例比如媽媽對孩子說:
「很了不起喔」「做得很好嘛」或是「挺厲害的呀」的時候,
就已經不知不覺創造了一種上對下的縱向關係,而「稱讚」背後的目的是「操控」,
都是為了讓對方的行事符合自己的期待。
那不應該稱讚孩子,如果覺得孩子做得很棒,父母要怎麼反應?難道要冷言冷語嗎?
阿德勒認為我們要「鼓勵」,稱讚是對對方課題的介入,而鼓勵是提供援助。
人實際上會因為得到稱讚,而形成「自己沒有能力」的信念,
稱讚是要對方肯定才成立的,也就是我自己沒有能力評斷跟決定做得好不好。
而建構「相互鼓勵」的橫向關係,裡面最重要的是不「評價」他人。
比如今天孩子陪我去倒垃圾,以縱向、上下關係的角度,
我可能會跟他說,你倒垃圾倒得很確實,分類也做得很棒耶。
但如果一起去的是關係對等的夥伴,比如我公司同事,我就不太可能說出「稱讚」,
而是說「謝謝你的幫忙」或者「我們能這樣一起倒垃圾,順便聊聊天感覺真不錯」
稱讚這種行為含有另一層意義,就是「有能力者給無能力者的評價」。
而「謝謝」不是評價,人在聽到感謝的話時,就明白自己是對他人有貢獻的。
不過書中提到縱向跟橫向是一個類似0跟1的選擇,我自己無法完全認同,
應該說理智上是認同的,但現實中我還做不到,
我盡可能與別人發展橫向關係,比如對小朋友,對公司工讀生,對很小的客戶,
要尊重他們的獨立自主,平等談話,不干涉不評價,我覺得並不困難。
難的是遇到「類似」比我上位的,比如很重要的客人,或者對方社經地位極高,
我很難心平氣和,像是對朋友那樣與對方相處,總是會謹言慎行,戰戰兢兢,
可能我就是充滿奴性,也可能是勇氣還不夠,無法做到不卑不亢。
因為我個性比較I,在社交場合的初始,或者對剛認識的人,我很容易把自己擺在下位,
是一種理智上覺得自己要大方一點,不要太拘謹,但實際上通常想讓自己隱形,
這部分大概要參考和任何人都能愉快相處的科學提到的,多創造自己擅長的環境,
我比較能在人少的社交場合中與人攀談(比如2~5人),
至於幾十人上百人的大場合,我現在就有自知之明,通常能迴避就迴避。
勇氣的源頭
那勇氣到底要從哪裡來?為什麼有些人勇敢跨步,有些人卻讓自己越縮越小?
人際關係的入口是「課題分離」,終點是「社會意識」。
---被討厭的勇氣
這個社會意識是什麼呢?書中是這樣定義的:
把別人當成夥伴,並感覺到「有自己的歸屬」,就稱為「社會意識」。
社會意識可以把對自我的執著轉變為對他人的關心。
一個做不到課題分離的人,會極度自我中心,被認同的需求束縛,
做到課題分離後,似乎與所有我們認知的關係切斷了聯繫,
這時候要在不尋求認同的心態下,主動參與共同體。
感覺在共同體中有自己的位置,覺得「可以安身」,
就表示有歸屬感,這是人類的基本需求。
而人需要在感受到「我有貢獻」時,才能獲得勇氣與歸屬。
這個「主動參與」強調關注自己的貢獻跟付出,而不是自己的收穫,
也就是在確認自己可以得到什麼之前,先確認自己可以「付出」什麼。
與別人的相處,由自己主動跨出關鍵的一步,不要想著「這個人會給我什麼?」,
而是「我可以給這個人什麼?」,這就是參與共同體。
所謂的「歸屬感」不是你屬於哪個組織哪個種族這樣與生俱來的,
而是要靠自己雙手付出,主動參與去獲得的。
「我」是自己人生中的主角,這是一個正確認知,可以迴避掉與他人的比較與忌妒,
但要搭配下一部份才足夠完整,下一步認知是:「我」並不是世界的中心。
在我把自己照顧得還算過得去的條件下,我這幾年越來越能做到不介意回報,
不知不覺好像有在爬第二座山的感覺,不是要故意沒有世俗成就,讓自己過得不好,
而是把目光轉向,我可以付出什麼?
有什麼是我能留下的,有什麼是我可以幫助別人的?
不是像濫好人,亂答應都不拒絕,而是執行自己覺得有意義跟價值的付出,不求回報,
或者說不在意別人眼中認為的回報,自己覺得值得就好,
長此以往可能會被人認為有點傻,甚至覺得我們吃虧,
但耕耘最後會以意想不到的樣式收穫,成為更多勇氣的養分。
只有愛那些不能讓我們達成任何企圖的人,愛才可以開展。
---愛的藝術
而意義怎麼來?活出意義來認為我們要「負責」,有責任就有意義,
有責任很容易讓我們與他人連結,但這責任要是自己決定要擔負的,不是別人授予的,
力量才會從心中出來。
施之所以比受更讓人快樂,不是因為那是一種剝奪,
而是因為給予行為是在表現我的蓬勃生命力。---愛的藝術
不是為了討好,而是成為自由的人
「被討厭的勇氣」並不是要去吸引被討厭的負向能量,
而是,如果這是我生命想活出的核心渴望,
那麼,即使有被討厭的可能,我都要用自己的雙手雙腳往那裡走去。---推薦序
這在組織裡發展個人也一樣適用,越工作越自由作者的職涯路徑就是很好的例子,
不斷積累自己的能力,帶來的反脆弱能力,可能比逢迎拍馬討好上司更高。
如我謹記同事兼好友之前分享過的一句話: 要當個有用的人,不要只是一個好用的人。
有用的人自然是因為他能解決一些問題,
但他可能不好使喚,意見與人不同,不能呼來喝去,需要跟他溝通協商,確認意願,
好用的人可能非常和善,像是YES先生,通通答應,
但就像是匱乏經濟學-讀書整理-4(忙不完的人),
好用的人難以自由,甚至天花板很低,因為他沒有時間發展自己的能力,也沒有籌碼與人談判。
付出的時候也可以抱持一個心態是,我付出什麼,我付出多少,可以得到我需要的跟想要的,
而不要太過介意,別人付出多少,跟收穫多少,如果覺得太不公平,那就更換合作對象。
這部分建議參考華頓商學院最受歡迎的談判課,聚焦在自己獲得最多就好。
比如我們加工常常遇到不良品或者瑕疵品出現,如果責任歸屬不清(沒人知道為什麼發生),
通常情況下,我會選擇自己承擔重工或者報廢損失,我選擇用看得到跟已知的損失(重工費用),
換取跟供應商的關係,還有出貨品質的穩定,以前還會意氣用事想吵個輸贏,讓對方擔,
這些年我自己反而更理解,吃虧就是占便宜,如果我主動承擔重工費用,供應商反而會更認真處理問題。
我們承擔損失,不是為了討好供應商,而是為了對我們自己更好的結果。
自私的人不是愛自己太多,而是愛自己太少。
---愛的藝術
愛的藝術中提過,人人都是孤獨的個體,與他人有了聯繫就有了愛,成為想要的自己,就是愛自己,
讓我想起曾寶儀的書:人生最大的成就,是成為你自己,如果無法達成不被自己討厭,
已經活成自己討厭的樣子,無力又沒有勇氣改變,那就嘗試喜歡自己現在實際的樣子,
我就廢也是一個身分認同,別想著那樣,做成這樣卻不願意承認,我們只能改變自己,
不管是行為還是認同,甘於平凡的勇氣,也是阿德勒心理學重要的觀點之一。
要先接納平凡的自己,才有機會透過累積,成就不凡的事。
只要你一直活在「如果怎麼樣的話……」的可能性之中,就不可能改變。
你必須真正的行動,才會怎麼樣。
「你相信生活是什麼樣貌,你就會把生活變成那個樣貌。」
---你就是困住自己的那座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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